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医学会
作者:继续医学教育部
浏览:30131次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将在全国组织2019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会负责广东考区考评考务工作,现将广东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
专业
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
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1
|
CT医师
|
12
|
CT技师
|
21
|
MRI医师
|
22
|
MRI技师
|
24
|
乳腺技师
|
31
|
PRK/LASIK医师
|
32
|
PRK/LASIK技师
|
41
|
LA医师
|
42
|
{LA、(X刀、γ刀)}技师
|
43
|
{LA、(X刀、γ刀)}物理师
|
51
|
CDFI医师
|
52
|
CDFI技师
|
61
|
X刀、γ刀医师
|
72
|
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医师
|
82
|
核医学技师
|
83
|
核医学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二、考评对象:
1、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2、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
考评合格者将获得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
三、考评时间
考评日期
|
考评时间
|
2019年10月26日
|
09:30—11:30
|
14:00—16:00
|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0日—9月3日;
2、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19年9月6日截止;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21—26日;
4、考评时间:2019年10月26日;
5、报名资格确认查询时间:2019年9月18、19日(进入网报系统,查看审核进度,是否确认栏目已确认,即报名成功)。
五、考生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19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从事报考专业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5、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必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并装订,于2019年9月6日前(过时将不再受理)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联系人:赵锋、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邮编:510180。
六、费用:
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网上报名网址:
考评网上报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八、成绩查询
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发布考评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九、成绩合格证明:
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医学会
2019年7月1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