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医学会 浏览:1743次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驻汉部省属高校及部队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类社团等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10号)(附件1)要求,我省将启动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19年7月17日至8月31日;

备案项目:2019年7月17日至12月31日。

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按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及时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范围,以便于下一级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名称变更或新开户单位,请及时向上级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途径

2020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三、相关要求

2020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按照《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2020年,全继委办公室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

根据我省2018年新获批国家级继教项目实际执行率以及2019年新获批国家级继教项目总数,2020年我省可上报新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347项。按照各地各单位2018-2019两年获批国家级项目的占比,我办拟将项目名额直接分配至各地各单位(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由各地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名额。剩余名额将由我办重新分配。

上述规定不涉及备案项目申报。

(二)请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委直属单位及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的单位,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照2019年我省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未获通过原因(详见附件4),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

经各市各单位初审推荐项目,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系统打印后加盖公章)至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继续教育部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合格项目直接上报全继委办公室,审核不合格项目须退回修改至通过后方可上报。

(三)2019年新获批项目可申请2020年备案项目。

2020年,全继委办公室拟加强备案项目管理。申报备案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完成当年全部期次的举办;

2.按要求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完成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

3.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按要求须经审核并获通过。

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均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婷,赵保军

联系电话:027-87891692,027-87360360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老卫生厅)310室

六、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湖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bwsjs.gov.cn和www.hbma.org.cn)予以公布。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鄂继医教办〔2019〕7号).pdf

附件1: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发文简版).doc

附件3: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4:2019年我省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未获通过原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