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实施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减少患者用药3.8亿元
来源: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委
作者:杨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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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去年以来,湘西州坚持“五统一”原则,实施药品联合限价采购,极大地规范了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和监管,有效地降低了药品虚高价格,大处方、大检查现象大幅减少。药品目录由3800多个减少到2400个品规,药价平均降幅达33.73%,二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16.5%,参保对象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下降5个百分点。据统计,实施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后,全州每年可减少患者用药支出3.8亿元。
统一组织领导。湘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把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纳入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建立实施药品“两票制”和医保周转金制度,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推进力度。
统一工作机构。从湘西州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抽调15名业务骨干在湘西州医改办集中办公。根据各抽调人员的专业特长组成政策协调组、药品采购组、平台建设组、债务清算组和宣传报道组开展相关工作。
统一药品采购平台。2017年9月11日,湘西州与福建三明市签订了药品联合限价采购联盟协议,按照“为用而采、去除灰色、质量可靠、价格最低”的原则,通过临床、药学、管理等专家遴选和价格谈判,确定全州联合限价的药品目录及价格。从2017年11月1日起,全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在湘西州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
统一药品配送和结算。经过遴选,全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由180余家减少到38家。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医保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改革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款,统一由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结算,结算周期为60天。
统一药品使用监管。由该州纪委驻湘西州卫计委纪检组牵头制定辅助性用药、抗菌素、营养性药品的监控目录,每季度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处方点评,对无指征用药的医生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于销售金额排名前30位的药品采取了限制性使用和再次谈判降价销售处理的措施。同时,由湘西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专项督查,配合州纪委、监委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反骗保”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