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项改革
来源: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委 作者:杨胜国 贾海花 浏览:1809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9月26日湘西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深化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五项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规定到2020年,要确保每个乡镇建好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力争3-5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按每1000服务人口分别配备1.4人、1人的标准核定对于高层次、紧缺岗位人才,卫计部门可享有招聘自主权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力争95%以上的乡村医生达到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实施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三年计划;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人员、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生活补贴,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人才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院内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由医院在薪酬总量内自主进行分配,绩效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改革基本医保支付方式,防止挂床住院、小病大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腾出的药品耗材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并纳入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全面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提供技术支撑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进基层和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州人民政府将加强支持和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州直有关部门要制定行业标准,做好行业指导对于欺诈骗保、套取公共卫生资金、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规和商业贿赂等行为,将严厉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