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征信体系建设
来源:郴州市卫生计生委 作者:廖甲新 浏览:1179次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828日郴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郴州银监分局等部门下发了《郴州市建立计划生育征信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正规计划生育秩序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刘志仁市长、贺建湘副市长分别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卫生计生委针对当前计划生育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地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现象突出等问题,起草《郴州市建立计划生育征信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讨论会,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及基层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 

《实施意见》对四种计划生育失信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违反《条例》规定违法多生育,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性质严重,又拒不整改、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采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进行虚假承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性质严重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并受到行政处罚的,性质严重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建立计划生育失信对象在乘坐交通工具、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金融机构贷款、办理信用卡等10个方面的联合惩戒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信息征集机制、严格适用对象进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修复退出机制等五项主要任务量化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力求通过整合资源、部门协同、综合治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适应新形势的计划生育征信体系全力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征信体系建设进程。实行严格的联席会议、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制度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履职责任考核,工作效果明显的予以加分奖励,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