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的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朱翊 图:赵赟
浏览:1328次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全国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对中医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系列义诊、宣传活动正在进行。中医药专长绝技——冬病夏治专家义诊、刘氏小儿推拿体验教学,中医整脊推拿现场体验等活动吸引市民驻足停留,了解《中医药法》相关条例,感受体会神奇的中医中药。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龙开超,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中医附一医院负责人出席活动。
为深入推动中医药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的释义辅导培训班、组织全省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在七一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型义诊活动、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开辟宣传专栏、制作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医药条例对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社会各界广泛呼吁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的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对中医药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
2011年以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起草的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经原卫生部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8月、12月进行三次审议后,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医药法。这是全体卫生和中医药战线同志共同努力的成果,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中医药法共9章63条,从法律名称、中医药的发展方针、中医药管理体制、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它明确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强调政府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在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医保支付等方面对中医药发展强化保障。
中医药法最大的亮点与特色有三个:一是发展与扶持多于规范和监管;二是在重大政策与措施上有突破与创新;三是实事求是,接地气,能落实。
尤其是对中医药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的设置规划、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行业准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管、中医药服务价格调整、院内制剂的审批、中医诊所准入等方面进行了制度上的调整或完善,体现了中医药的特点,适应了中医药发展需要。该法对原有卫生法律有关条款的规定做了调整或完善,那么,新旧两个法律之间不同的规定怎么处理呢?该法明确,即后法管前法,本法与其他卫生医药法律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中医药依法自主管理,凡是本法做了规定的,以本法为准,本法未作规定的,可执行其他法律规章。
中医药法的实施意义重大,它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医药法针对中医药自身的特点,改革完善了相关制度,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中医药法,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作用。此外,实施中医药法,还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保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与应用,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湖南将以全面实施中医药法为契机,按照中医药法的规定,加快推动地方中医药法规的修订,大力实施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中医药五名”工程,强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努力打造湖湘中医药品牌,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步伐,在深化医改、健康湖南建设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展现中医药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