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继医教办函〔2016〕8号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北医学会 作者:综合职能办 浏览:3092次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业卫生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和学术团体,委机关各处室:
    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2月15日。项目申报网址为:http://www.hbma.org.cn/ma/login.asp。各单位凭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所分配的用户名登陆。尚无用户名的单位,可按相关要求逐级申请。
    二、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危重症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三、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举办不超过3期,学时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四、2017年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取消备案制。申报项目如果已获批准为2017年国家级项目,向省继教办申报的同一项目,将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形式审核中不予保留和批准。
    五、2017年继续启动我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获批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在省级继教项目中一并公布。
    六、网上申报的项目经所属地区及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加盖主办单位印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湖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由网上申报系统登陆打印(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纸质申报材料上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本人签字,无签名或代签均视为无效申报。
    申报项目只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的1周内,仍未收到纸质申报材料的,亦视为无效申报。
    七、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的省级继教项目进行网上评审,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相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同时应缴纳评审费。
    账户全称:“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湖北省卫生界学会办公室)”
    账    号:3202005929200284691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武汉市水果湖支行
    开户行号:825598 
    汇款请注明“2017省继教评审”。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武昌区东湖路165号(老卫生厅)304室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赵保军  高婷
    联系电话:027-87893491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鄂继医教办函〔2016〕8号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湖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