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式整合
来源:邵东县卫生计生局 浏览:1203次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10月12日,邵东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正式整合。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而建立。它对理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更加高效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整合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农村合作医疗的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同时,县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责划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为平稳过渡,2017年参保缴费期安排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2017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150元/人。

为充分保障参合群众切实利益,整合后至2016年12月31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并行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证)继续使用,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后,邵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退出历史舞台。邵东县新农合制度于2007年5月建立。当年参合78.06万人,参合率73.89%,基金总额3902万元。以后每年平稳增长,参合人数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参合1038611人,基金总额达4.88亿元。年内基金补助138万人次,人平住院补助2998元,重大疾病补助5212人次,人平补助9263.6元,参合群众就医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