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提高计划生育“两项扶助金”
来源:湘西自治州卫生计生委 作者:袁桂湘 满 峰 浏览:1133次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近日,湘西自治州出台《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两项扶助金”提标。据了解,这是自2014年起湘西自治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标准提标后的再次提标。

奖扶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0-2000元不等。其中,奖励扶助金在执行国家标准后增加200元,由原来的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160元。特别扶助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扶助金增加2000元,由原来的40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扶助金增加1500元,由原来的3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4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扶助金分别增加1500元、1500元、1000元,提高后增加到每人每年5100元、3900元、2200元。

据了解,目前湘西自治州有14000余人符合这一政策。今年将增加发放资金约460万元,增加的扶助金由州本级财政全额承担。今后“两项扶助金”奖励标准将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