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赴娄底、湘潭对医疗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来源: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 作者:林苗 浏览:987次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一科在单位负责人的带领下,赴娄底、湘潭两地对由省卫生计生委发证的四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根据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要求,今年检查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法律法规中所包含的内容,同时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评价表》和《传染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表》,主要检查医院的依法执业、母婴保健、有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有无非法终止妊娠、处方管理、病例书写、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临床用血管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检查医院在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面都做得很好,院领导重视依法执业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医院管理比较完善,医疗执业规范。检查组与医院就检查情况现场及时进行了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到位,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并请当地市卫生监督所督促落实并验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