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推荐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专家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学会 浏览:4272次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中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南华大学、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预防医学会、省护理学会: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科学管理,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设立“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委员会”,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5﹞02号)要求,我省拟请各有关单位、学会(协会)及其相关专业(学科)委员会推荐各学科专家(推荐名额附后),这次推荐作为国家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人选将同时作为我省继续教育专家库成员。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推荐条件与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

一、专家职责

   评审、认定、评估国家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教育基地。

二、专家条件

   1.治学严谨,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中有较高的影响和知名度;

   3.熟悉并热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含65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

三、推荐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科分类及分配表(附件1),按照各单位所分配的指定专业及名额推荐各学科专家。

四、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2015年4月8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湖南省医学会学术继教部,邮编:410008;联系人:张丽珍、贺晓华,联系电话:0731-84822628;电子邮箱:16864228@qq.com)。文件及附件可在湖南省医学会(http://www.hnma.org.cn/)网页上下载。

 

附件:1.学科分类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2.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红章通知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