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扣押护工身份证违法
浏览:2622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在北京的一家医院,从护工入院起,就把他们的身份证一直扣着。而且这家医院的护士长还振振有词地说:“法律虽说通过了,可现在并没有实行啊。”另有一家保洁公司也有这样的做法。专家认为,虽然新身份证法明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是对现在的行为也有制约作用。

  医院扣护工身份证

  北京一家医院,自护工入院起,就把他们的身份证一直扣着。有个护工打算离开这家医院,院方却不肯把身份证给他,后来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下,才把这名护工的身份证要了回来。昨天,记者来到这家医院对此事进行了暗访。

  记者走进了医院二层的一间病房,以想找个护工照顾家里生病的老人为由和做护工的熊女士聊了起来。熊女士说,她是2月份来到这家医院做护工的,刚到医院,身份证就被护士长给收上去了。医院共有五六十名护工,大都来自四川、湖北等省份,他们的身份证也都在护士长的抽屉里锁着。当记者问起她是否知道身份证法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时,熊女士一脸茫然地说:“在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到报纸,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护士长还特别凶,哪敢提身份证的事。”

  问起扣押护工身份证一事,医院的田护士长大声地告诉记者,“说扣多难听啊,是暂存他们的身份证,主要是担心护工突然不干影响我们的工作。他们进了医院后就要把身份证交出来,什么时候离院再把身份证还给他们。”对于刚通过的身份证法她表示有所耳闻,但是坚持认为,“虽说通过了,可现在并没有实行,我们医院就是这么规定的。”田护士长还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摞护工的身份证给记者看。记者提出要看一下医院的相关规定时,遭到了她的拒绝。

  该院的李院长说,医院刚搬到新地址,要对护工进行登记才收了他们的身份证,并不叫扣押。李院长还否认院方有“护工身份证一直要放在护士长手里”的院规。

  专家说法

  没实施也有制约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的龙教授说,虽然新法要到明年才能正式实施,但是由于新法已经出台,因此,对现在的行为也是有制约作用的,并且,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也有规定,对于居民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出示的身份证,除了公安机关外“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因此医院扣押护工身份证完全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获高票表决通过。新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在第三章第十五条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信报记者 张伟娜

  新闻链接

  扣着保安身份证不给

  信报讯 (记者 张伟娜) 小崔到一家保洁公司做保安,公司以办保安证为由把小崔的身份证扣了二十多天。后来,小崔想到别的地方工作,可是公司就是不把身份证还给他。

  昨天,记者找到了这家在朝阳区小关某招待所内办公的保洁公司。提起小崔的身份证被扣一事,公司的一位女士说,做保安必须要办保安证,公司是拿小崔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保安证去了。当记者问到办保安证需要多久时,这位女士说要半个月。

  然而,记者从派出所了解到,保安证应该到保安公司办理,并不是由派出所来负责办理的。同时,民警还提醒大家,找工作时不要轻易相信一些公司以办各种证件为名扣押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