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社区须建养老网络超八成人愿居家养老
浏览:2406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昨日还发布了《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

    据介绍,《意见》是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业现状制定的,它的颁布实施,对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破解我国日趋严峻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背景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挑战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此外,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由于受耗费资源多、建设周期长、服务对象范围狭窄等因素制约,不可能满足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所以居家养老服务是大多数老年人的必然选择,也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习俗。

    变化

    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我国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而且这种趋势仍在延续。

    据统计,1953年我国家庭平均人口为4.33人,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都大体稳定在4.23-4.43人之间。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随着计划生育的推行和家庭意识的变化,独生子女增多,家庭平均人口逐渐下降,家庭构成呈现小型化趋势。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

    目标

    所有社区要建服务网络

    《意见》根据城市和农村不同情况,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在城市,所有社区都要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起来,努力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服务队伍不断扩大,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在农村,要依托现有的设施资源,通过努力使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并在建成这些设施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措施

    适当扩大补贴对象范围

    《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未来全国贫困、高龄老年人将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政府财力,适当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范围。据介绍,目前全国有100多个城市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大幅增加。

    市场

    潜在规模已超过700亿元

    报告显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两项,目前潜在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亿元,2010年将增加到1300亿元,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
    根据调查,我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需要家政服务的占25.22%,需要护理服务的占18.04%,需要聊天解闷的占13.79%,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占2.25%。但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表示,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具有很强的就业容纳力。按照就业人员与有需求的老年人数1:10的比例计算,2006年城市大约需要180万服务人员,预计到2020年扩大为65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0多万个就业岗位。

    数字点击

    1.49亿——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49亿,占总人口的11%以上,截至2006年6月1日,我国60岁以上城市老年人口有3856万。据统计,我国城市老年人中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85.4%,部分自理的占9.6%,完全不能自理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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