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VS说明书 我该听谁的?
浏览:2582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药品上市是有严格标准的,医生也不会乱开处方,究竟应该听谁的?其实,药品说明与医嘱“有出入”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因为药品说明“针对大众”,而医嘱处方“针对个人”,所以应该“先遵医嘱”。说透了就是:只有在仔细“读”明白处方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安全用药。

  患者不解:我究竟该信谁?

  明明是个5岁的小男孩,但他的体重却达到50千克。最近明明去医院看病,父母却发现给孩子开的诸种用药中有好几种都是开成人用量而不是儿童剂量。“我们的孩子才5岁啊,怎么受得了这么大剂量呢?医生是不是弄错了啊?”明明父母担忧地询问。

  医嘱处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小孩的身体代谢和成人是不一样的,所以一般的药品说明上会注明儿童剂量、成人剂量,但是年龄不是处方开药遵循、参考的惟一标准。所谓药品说明其必须考虑很多方面,像明明这样的孩子,体重已经严重超出正常5龄儿童的范围,所以用药要特殊对待。因为不同的体重血溶浓度也不一样,对于药效的吸收也是不一样的。而年龄不同,身体的代谢速度也不同,所以年龄、体重、体表面积都是开药时要考虑的因素,但一般的规则是“先考虑体重,再考虑年龄”,所以才会出现为偏胖的明明开具较大剂量的用药处方。根据药典规定,有的药品临床使用比较灵活、剂量上下浮动也可能很大,但总体来说,毒副作用越大可调节范围越小,因为任何药品在使用中都有一个“安全值”需要考虑,如麻醉药类药品就必须严格掌控。

  用药量说明:平均值适合孩子

  其实,明明的现象并不算个别,在医院各个科室,医生都会掌控一定的用药自由度,而很多时候都会出现处方与药品说明“相冲突”的情况。这是因为药品说明并不是针对具体某一个人,而是在市场中“放之四海皆准”地使用,所以一般是根据临床试验人数得出的平均值开剂量。但是每个人性别、年龄、具体生理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药品说明只是一个笼统的用药指南。所以,很多药品上也会注明:请遵医嘱字样,就是指个人不要盲目用药,最好还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很多人分不清医生的指导权威还是白纸黑字的市面流通药品说明权威,一般来说药品说明上都会开出一个用药范围,如成人3~6片,那么医生就可以在这个范围内根据病情开剂量。因为医生可以详细了解个体的病情然后经过检查和诊断,根据这些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下药,药的用量和剂量更加有针对性,所以应该“先遵医嘱”。

  小处方有大讲究

  可别小看了医生一张处方单,小小剂量改变包含了很多“医生用意”。比如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结合治疗量、维持量、恢复量等不同药量。另外,还有辅助治疗,如果病人本身还有其他疾病,并不是以治疗这个病为主,则医生在开药时还要考虑主治药物与辅助药物之间是否相克、有的药物作用在一起是否增进药效,通过这些判断来决定药剂的增加或是减少。

  另外,老人、小孩都要分别对待。单就感冒开药,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哮喘病患者也有不同讲究。另外,处方用药还要与临床诊断相符。必须弄清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虽然具体在开具某一单处方时有“个性化考虑”,但从总体原则上讲,影响用药剂量应用的因素归纳总结为以下几方面:患者的年龄和体重,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以及患者肝、肾功能强弱、机体生理、病理状态(如怀孕、呕吐、腹泻、脱水、水肿,药物的剂型以及给药途径与生物利用度,是注射还是口服、溶液等。

  如何看懂医嘱

  所谓“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由医师详细采集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室检查,及时进行首次病程记录及病历书写,作出初步诊断后下达,医嘱内容包括: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其实,很多患者市民都会怀疑医生的处方是否真的那么准确、可靠,专家提醒,可根据以下处方检测法来保证自己安全吃药——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都会在药名之前写出。 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必须注明理由。

(实习编辑:周云霞)